编辑推荐

☆双色印刷

☆重点标注

内容简介

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,我们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新颁布的财政法规、税法法规、金融法规等法律、法规,精心编写了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和《经济法基础》两本考试教材。

教材在整体知识架构和具体知识编排上,一方面,采用了双色印刷和加下划线标注,显著突出了重点、难点、高频考点、新增考点等各项核心知识点;另一方面,大量使用了总结式、分类式、对比式的表格,对具体

知识内容进行科学的总结和归类。以上两大特色不仅使教材在视觉上更适合考生阅读,也可以使考生在复习备考中可以更好、更快、更精准地理解和掌握精华内容。

同时,为了使考生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,教材在每章节内容结束后,以历年考试真题为基础编写大量练习题。所编人的考试真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实战价值,是适合在理论知识学习后进行习题训练的经典题列。

目录

经济法基础【目录】

第一章总论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26

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········76

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136

第四章增值税、消费税法律制度··········196

第五章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······251

第六章其他税法制度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323

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···········360

精彩书摘

  《初级会计职称2018教材经济法基础》:
  (2)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,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,并有明显的转移、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,可以按照《征管法》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。
 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;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,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。
  (3)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,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,可以记录、录音、录像、照相和复制。
  (4)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,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;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。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,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。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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